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6年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预计在下学期启动,为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提升申报书质量,社会科学处现启动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范围
1.本校作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具体时间范围以上级正式通知为准)。包括:
2.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 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022)》的学科分类,借鉴江苏历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践经验,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 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 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 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
3.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如申报成果为交叉学科成果,可备注两个主要交叉学科,并选择主要学科申报。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至语言学组。
4.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5.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
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
成果。
(二)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预申报阶段暂不填)。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2.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3.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6.决策咨询类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应在公
开或内部刊物刊载,申报时须提交支撑成果的相关材料(含背景
说明、内容摘要、完整课题报告、数据分析材料等),以及采纳或应用证明材料。
7.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或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9.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预申报阶段暂不填)。
(三)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校),署名为单位集体的申报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二、相关安排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广泛动员有优秀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比如权威或知名度较高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权威期刊发表的文章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等),并通知预申报老师做好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积累和搜集相关支撑材料。
1.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注意积累和搜集能反映专著社会反响的材料(如各类专家学者的书评、引用证明、已获省部级以下奖项证明等);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注意积累和搜集能反映期刊论文影响力的材料(如期刊的影响因子、论文被转载情况、引用证明、媒体评价、已获省部级以下奖项证明等);
3.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的,注意积累和搜集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材料,最好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4.学校社科处将对预申报成果进行分类汇总,组织专家辅导,解答申报疑问。
三、校内预申报材料
1.教师申报提交电子材料:(1)附件1《预申报表》(2)附件2《预申报汇总表》(3)成果电子版及其附件支撑材料。
2.上述申报材料请各位教师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进行汇总,请学院科研秘书将学院申报材料(1个老师的成果放1个文件夹)及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邮箱njtechskc@163.com。预申报阶段以上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周五)。
四、其他事项
1.机关行政人员直接将电子稿发送至社会科学处邮箱:njtechskc@163.com。
2.本通知为预申报通知,正式评奖的申报要求以省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届时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25-58139221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表.xlsx
2.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预申报汇总表.xlsx
3.往年通知文件(供参考)
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处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