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处是学校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负责编制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与评估,拟订学校哲社科研政策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二、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认定、统计、报奖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基地、平台、实验室及创新团队的培育、申报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智库建设,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哲社类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论坛、会议、讲座、调研及国内外学术合作等。
七、负责与国家相关部委、省内相关部门、相关高校及智库等的对接与联络工作。
八、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文科队伍引育、建设、评价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网安备3201110201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