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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南京工业大学青年社科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7

 

各有关学部(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南工校科201611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南京工业大学“青年社科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或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的青年教师。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岁(申报当年71日计算)。

2.优先资助近5年入职的青年教师。

3.历年获得过科学研究部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4.为鼓励青年教师,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历届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人申报。

二、基金数量

青年基金项目每年申报一次,每次立项20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部(院)或部门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三、申报选题

申报人可参考近3年国家社科基金或江苏省社科基金《课题指南》研究方向结合已有研究基础自行确定申报选题。

四、项目管理

    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南工校科201611号)进行管理。

五、材料报送

1.请相关学部(院)或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和审核工作。

2.以省社科基金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青年社科基金”申请书》,规范的填报格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3.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于201811516:00前报送至行政楼433办公室;登录“南工科研管理系统http://210.28.203.170/business/login.jsp”在“纵向项目-项目申报”栏目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电子版《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部(院)+姓名+课题名称”。

联系人:赵宁  王宇翔 

联系电话:025-58139221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

     2.《南京工业大学“青年社科基金”申请书》

     3.《南京工业大学“青年社科基金”论证活页》

                               科学研究部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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